国内酒店入住时间怎么定的 消费者权益与行业规则碰撞
下午四点入住,第二天早晨十一点退房;若想十二点入住或十五点退房,则需额外支付699元。今年暑期,上海一家酒店的入住和退房时间引发了网友热议,认为这种规定非常不便。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这样的服务不可取,应加强服务的柔性化,提升服务口碑。
长期以来,酒店退房时间一直受到旅客诟病。深夜抵店、清晨赶路的客人,即便只短暂休息几小时,也可能要支付全天住宿费。2024年6月,一名男子吐槽早上六点入住某酒店,当日下午两点被要求退房,住了八个小时却支付了一整天的费用。
目前,我国大部分酒店实行“22小时退房制”,即下午两点入住、中午十二点退房,这已成为行业内的默认规则。这种“住不满24小时却算一天”的体验让许多消费者感到不满。
在酒店住宿方面,退房退款纠纷频频发生,多地消协将“退房时间争议”列为住宿服务投诉的高频问题。退房时间有争议时,顾客一旦超时,通常会产生费用,“超时费争议”成了投诉的重灾区。“标准不透明”、“金额不合理”、“事先未告知”成为引发纠纷的核心症结。数据显示,“超时退房”绝大多数都是小额纠纷,超过六成的涉诉金额都在150元以内。数额不大,但消费者争的是道理。
网络投诉平台上,不少消费者表示,在预订酒店时并未被告知延迟退房的收费规则,而在退房时延迟一两个小时后,酒店却按半天的价格收费,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因此将其投诉至网络平台。在社交媒体上,许多人认为,酒店规定合理的退房时间并在客人延迟退房时收取一定费用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具体收多少、怎么收才合理值得商榷。
面对住客的质疑,酒店方常回应说这是规定。追溯到2002年出台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提到,客房收费以“间/夜”为单位,住满一天次日十二点前退房不收半日房费;次日十八点前退房收半日房费;次日十八点后退房收全日房费。这成为当时许多酒店执行十二点退房的依据。
该规定公布后引起多起消费者投诉。200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12时退房”列为要破解的行业潜规则之一。同年8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进行了修订,删除了“中午12点退房,超时加收房费”的具体规定,改为要求酒店在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这意味着酒店不能再拿旧规定来说事儿。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过相关典型案例。2024年1月,黄先生凌晨两点入住某连锁酒店,次日下午三点因出庭延时退房,酒店以“超时退房”为由多收了半日房费。黄先生认为这不合理并将酒店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宣判所谓“行业惯例”无效,酒店退还了多收的224元房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酒店必须在入住前清晰告知退房规则,不能搞“事后算账”。提前把规则说清楚,才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入住。
对于越来越卷的酒店行业而言,灵活的退房时间是吸引住客的有效手段之一。近期,武汉一家酒店实行“24小时退房制”,且这一制度已经稳定执行了14年,受到了广泛好评。然而,酒店也有自己的顾虑,实行“24小时退房制”会使顾客到店时间变得不确定,导致无法预估最终退房时间,从而影响下一批客人的入住体验。
事实上,与国际市场相比,国内酒店行业的退房规则结合本土市场需求与文化习惯,在“退住时间”上明显优于国际运营模式。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热门旅游国家,大部分酒店都是下午三点入住,次日十一点退房。
对于酒店入住时间是否会变为“24小时”,不必过于纠结。真正重要的是探索更灵活的时间管理模式。例如,酒店可以根据客人的入住时间适当延长退房时间,推出“超时半小时内不收费”的政策,或将会员卡权益嵌入免费延时服务,让常客感受到专属的体贴。这些调整虽细微,却可以回应双方的期待——入住时明明白白,退房时顺顺利利。毕竟,酒店的本质是服务,住客真正在意的是被尊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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